“龙口市民满意药店”评选活动

2019-12-22 20:29:24 1164

12月1日起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正式施行。为贯彻落实新药品管理法确立的最严谨的标准、最严格的监管、最严厉的处罚、最严肃的问责“四个最严”要求,推动龙口市药品批发零售行业规范健康发展,同时,加强各药房药店宣传,通过正面激励提升行业服务水平,提高全行业社会影响力,增强优秀药品经营企业示范引领作用,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,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大众网龙口联合开展“龙口市民满意药店”评选活动。
一、创建范围
全市各药店药房
二、评选内容
龙口市民满意药店
三、评选程序
           1、公众投票(权重50%)。大众网组织开展社会评选,由公众进行网络投票。
2、量化打分(权重40%)。由主办单位组成评审小组,对入围药店进行现场评审。
3、综合测评(权重10%)。由市场监管局、媒体从日常监管、消费者满意度、媒体好评度三个维度对候选单位评定打分。
四、表彰宣传
受表彰药店的荣誉和待遇:
1、享有一年免常规检查(不排除双随机检查、抽检、飞检)。
2、十家药店店长或法人可列席龙口医药联盟党委(待成立)会议。
3、每年组织一次政策交流会或外出学习观摩。
4、接受媒体广泛宣传,充分展现龙口市医药零售行业榜样风采。
5、授予荣誉牌匾。
         注:受表彰药店实施动态管理。
          五、投票规则
          关注“大众网龙口”微信公众号,后台回复“药店”获取投票链接。投票期间,每个微信号每天可投5票(不能重复投给相同候选项)。如有参评药店短时间内票数出现异常波动,将予以警告,删除无效票。警告无效者取消评选资格,并全网通报。
          投票时间:2019年12月22日16时——2020年1月2日16时